贪腐猛于明火执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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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婪的人,来到市场上。遇到东西就拿,说: “这我可以吃,这我可以穿,这我可以用, 这个我可以做器皿。”拿了以后,就走。
那晋人说:“我贪心特别旺盛的时候,双眼 发晕冒火,天下的东西,全都好象本来就归 我所有,不知道会是别人的东西。你如果把 这些东西给我,我那天富贵了会还给你的。” 市场管理官吏发怒,用鞭子抽他,夺回他抢 的东西走了。旁边有的人讥笑他,那晋人用 手指着骂道:“世人贪图利益比我更甚,往 往千方百计地暗中争夺利益,我还是在白天 拿东西,岂不比他们要好吗?有什么好讥笑 的!”
那些奸商、诈骗犯、小偷,甚至贪官的指责 和讽刺!但仔细琢磨,其观点是有问题的。 强抢,属于暴力犯罪。小偷属于技术活,靠 技术犯罪;诈骗属于智能犯罪;奸商既有技 术,也有智能,凭此谋取暴利,但几乎算不 上犯罪;贪官,是以权谋私,属于职务犯罪。
坏呢?我认为,强抢,这种暴力犯罪,是最 坏的行为,因为它不论数额大小,都有可能 危及财产所有人的生命。其次是贪官,虽然 是人都有私心,没有贪念的人几乎不存在, 但贪官对整个社会的腐化作用,是最显著的! 但是,金额的大小、情节恶劣程度的轻重, 所产生的腐化效果,会有很大的差别。第三 算小偷和诈骗犯,也是按金额大小、人次多 少,划分罪恶等级的。至于奸商,几乎难以 入罪,更休想对他们定罪量刑。但对于他们 的贪婪,一旦失去有效的扼制,整个社会的 绝大部分资本,被极少数人所控制,贫富差 距大到一定程度,对社会的打击,那也是毁 灭性的。而这控制权掌控在官手上。
成了,贪腐猛于明火执仗吗! 2022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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