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猛于明火执仗

原文《晋人好利》大意:晋国有个

贪婪的人,来到市场上。遇到东西就拿,说:

“这我可以吃,这我可以穿,这我可以用,

这个我可以做器皿。”拿了以后,就走。

市场管理的官吏赶过来让他交钱,

那晋人说:“我贪心特别旺盛的时候,双眼

发晕冒火,天下的东西,全都好象本来就归

我所有,不知道会是别人的东西。你如果把

这些东西给我,我那天富贵了会还给你的。”

市场管理官吏发怒,用鞭子抽他,夺回他抢

的东西走了。旁边有的人讥笑他,那晋人用

手指着骂道:“世人贪图利益比我更甚,往

往千方百计地暗中争夺利益,我还是在白天

拿东西,岂不比他们要好吗?有什么好讥笑

的!”

新感悟:作者的意思很清楚,是对

那些奸商、诈骗犯、小偷,甚至贪官的指责

和讽刺!但仔细琢磨,其观点是有问题的。

强抢,属于暴力犯罪。小偷属于技术活,靠

技术犯罪;诈骗属于智能犯罪;奸商既有技

术,也有智能,凭此谋取暴利,但几乎算不

上犯罪;贪官,是以权谋私,属于职务犯罪。

以上这些恶劣的行为,究竟那种最

坏呢?我认为,强抢,这种暴力犯罪,是最

坏的行为,因为它不论数额大小,都有可能

危及财产所有人的生命。其次是贪官,虽然

是人都有私心,没有贪念的人几乎不存在,

但贪官对整个社会的腐化作用,是最显著的!

但是,金额的大小、情节恶劣程度的轻重,

所产生的腐化效果,会有很大的差别。第三

算小偷和诈骗犯,也是按金额大小、人次多

少,划分罪恶等级的。至于奸商,几乎难以

入罪,更休想对他们定罪量刑。但对于他们

的贪婪,一旦失去有效的扼制,整个社会的

绝大部分资本,被极少数人所控制,贫富差

距大到一定程度,对社会的打击,那也是毁

灭性的。而这控制权掌控在官手上。

如此分析下来,得出的结论却似乎

成了,贪腐猛于明火执仗吗!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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