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刑之后 | ![]() |
刑的新闻后,无不群情激愤!高度羡慕!大都渴 望我国在处理校园霸凌方面,能认真向新加坡好 好学习借鉴借鉴。而不是以《未成人保护法》, 庇护那些霸凌的实施者。
坡的鞭刑,是全球闻名的。被鞭刑的人,必须赤 身裸体接受藤条的抽打。行刑的人是经过专门训 练、身材魁梧大多有武术背景的狱警。更著名的 是,一九九四年,美国十八岁青年因涂鸦等罪被 鞭刑,即便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出面说情,也只 是将六下鞭刑改为四下而已。
人失望的。新加坡的《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 对未成年人的鞭刑跟成年人的鞭刑,完全是两回 事。此鞭刑是学校校长,用轻藤条执行,且不是 打赤裸的屁股,而是打手掌。完全达不到成人鞭 刑的严酷程度。
们的反省还应该继续吗?是希望对《未成人保护 法》,从立法到司法实践,都有所改变呢?还是 立法和司法实践,其实都已基本令人满意了呢? 2025.8.25 |
谢谢阅读! 你赞同我的观点,可以扫下面支付宝码; 你觉得我的文字对你有所帮助,可以扫微信吗: 你都已经阅读完了,不扫也无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