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之鄙人得璞玉献之子罕,子罕不受。鄙人曰:“此宝也,宜为君子器,不宜为细人用。”子罕曰:“尔以玉为
宝,我以不受子之玉为宝。”
翻译:宋国的乡下人得到璞玉将它献给子罕(宋国大夫),子罕不要。那乡下人说:“这是宝啊,适合君子用,
不宜给小人使用的。”子罕说:“你把玉当作宝,我把不接受你的玉当作宝。”
感:一个乡下人给大夫献玉,不可能是行贿吧?他能让大夫给他办什么事呢?无非是换个钱使使吗,等于是正当
的买卖关系,何至于如此严词?那和氏献玉落下双腿残疾,所谓何来?
原文没有阐明那“鄙人”献玉有何企图啊。唉!韩非的故事不确定因素太多,的确难解。
2003年6月2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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