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肉相啖

【吕氏春秋】

齐之好勇者,其一人居东郭,其一人居西郭,卒然相遇于涂曰:“姑相饮乎?”觞数行,曰:“姑求肉乎?”一

人曰:“子肉也,我肉也,尚胡革(改,更)求肉而为?”于是具染(用以调味的豆酱)而已,因抽刀而相啖,至死为止。

勇若此,不若无勇。

翻译:齐国的好赌勇的人,其中一个人住在城的东郊,一个人住在城的西郊,突然在路上向遇时说道:“喝两杯

怎么样?(直译实在别扭,姑且意译一次)”酒过数巡,(他们)说了:“还是弄点肉吧?”其中一个人说:“您的肉,

我的肉都是肉啊,还干吗要另外找肉呢?”于是准备好了调料,便抽刀互相割肉吃,到死为止。

象这样的勇敢,不如不勇。

感:斗胆将以上故事加一续。话说扁鹊正好从此路过,赶紧施救。听说扁鹊在此施救,引来全城人围观。因西郊

勇士食量略大,东郊勇士流血过多,不治身亡。所幸西郊勇士,在扁鹊的妙手施救下,总算保住了一条性命。施救完毕,

旁观者轰然喝彩不绝!扁鹊飘然远去。

西郊勇士落下终身残疾,但其勇不减。因此事件,国人全都惧之,西郊勇士仗其勇横行齐国。终于有一天,西郊

勇士被封为齐国国王。从此,齐国暗无天日,举国上下具迁怒于扁鹊,深恨之。

本人好有几比:苏联是东郊勇士;美国是西郊勇士;追逐利益的世界各国是扁鹊;现在的世界各国成了后来的齐

国臣民。扁鹊无罪!谁之罪?

2003年4月29日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