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以其狗有执(守)而爱之。其狗尝溺井,其邻人见狗之溺井也,欲入言之,狗恶之,当门而噬之。邻人惮之,
遂不得言。
翻译:有人因为他的狗会看家而喜爱那狗。他的狗曾往井里撒尿,他的邻居看见(那)狗往井里撒尿,想进去跟
(狗的)主人说,狗讨厌那邻居,挡在门口(吠)咬他。邻居害怕那狗,于是没法跟他说。
感:正是所谓恶狗当道,一手遮天。古代奸佞之臣的典型形象。如今的官场还有如此现象,实在是一种悲哀。不
是悲哀在尚有恶狗,而是悲哀在恶狗尚能当道。为什么?制度使然啊!
2003年7月18日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