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义灭亲对吗?

原文《腹朜(月改黄[tūn])杀子》

大意:墨家有一个领袖叫腹朜(月改黄[tūn]),

居住在秦国。他的儿子杀了人。秦惠王对他

说:“先生你的年事已高,又没有别的儿子。

寡人已经命令官吏不杀你的儿子了。先生你

这件事就听我的吧。”腹朜(月改黄[tūn])

回答道:“墨家的法律说:‘杀人的人处死,

伤人的人处刑。’这是用来禁止杀人和伤人。

而禁止杀人和伤人的法,是天下人应该遵守

的大义啊。王您虽为了他开恩而命令官吏不

要杀他,腹朜(月改黄[tūn])我却不可以

不按照墨家的法行事。”腹朜(月改黄)不

听惠王的,还是杀了儿子。

儿子,每个人私人所爱啊,忍受私

利而行大义,领袖[腹朜(月改黄)]可说是

公道啊。

新感悟:且不谈古今之别,把这件

事,放到今天来看,该怎么理解?常言道:

法律不外乎人情!这所谓人情,其实有个范

围概念的。我的观点是,不同范围,不同的

标准。就家庭范围而言,父不杀子,人伦天

性。嫡亲的亲人杀了人,亲属不该大义灭亲,

这样的行为不该受法律的处罚,更不该受道

德的谴责;就国法而言,维护的是全体国人

的人情,法不容情,不能因为罪犯亲属的权

势、财富、贡献等,而网开一面;就世界范

围而言,全球任何角落的每一个人生命权平

等,不能因为强权大国,就能无所顾忌地误

杀平民,而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

在我看来,前面两点容易做到,最

后这个情况,是古往今来永恒无解的难题。

我对于前后两点的观点,读者您觉得对吗?

2021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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