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主张谁举证

今天多处新闻看到新闻:安徽淮南女大学生称扶老太被讹。真的很令人心寒!不禁想到自己亲历和身边发生的两件事,写了跟大

家分享。

一件事是,有一天上楼时遇见一位邻居,一同上楼时闲聊,对方很肯定地说:我没在家的时候,我孩子的朋友们丢烟头烧了她家

的被子。我说:我回去核实一下,如果是真的,一定赔。对方说:赔倒不必,今后注意就是了。我说:如果是真的,赔是必须的,并且我

会带孩子去你家道歉的!于是,问孩子那件事。孩子告诉我说,那天楼下邻居上来问过这事的,他们反复告诉了:他们压根就没有去过阳

台,他们一直就在他自己的卧室和饭厅两个地方活动,怎么可能从阳台那丢烟头!我问:那为什么别人说你们自己都承认了呢?孩子很顺

理成章地说:她一直、说一直说,实在没有办法了,后来我们就道歉说‘对不起!’打发她走了。我很讶异!很严肃地教育孩子道:今后

千万不要随便承认自己没有做过的事!不论大事小事,原则问题不能敷衍。后来我打电话给邻居告诉了原委,邻居很不以为然,认为我是

为孩子护短。但我很坚持,并很不客气地说:你不能证明那个时间段其他楼层没有人,或者能够证明所有你楼上的其他家的人都没有扔烟

头的话,我就认了!

另一件事是,有一次下班回家的路上,和妻子一起走过一片比较幽静的有不少树木的绿地,遇见一位老人倒在地上,头旁边还有

呕吐物。他不断地在呼救,声音不是很响亮。前面经过的路人都避开了。我和妻子来到面前,他又对我们呼救着。我看他神志很清醒、脸

色并不难看,说出来的话还挺强势的:“你们怎么都是见死不救的啊!”说老实话,看他那样子,情势并不危急,我也打算迅速离开。但

是,妻子一直不愿离开,催促我想个两全的办法帮助他。我们在那踌躇徘徊,几个路过的人都表情淡漠地离开了,终于有一位女士也像我

们一样停下来,和我们一起商量着怎样救助这位老人。最后我把手机打开录像递给妻子,跟那女士说:让我妻子录像,我和她一起扶老人。

那位女士答应了,我们一起将老人扶起,让他倚座在石凳旁。等他坐稳之后,问他是否要叫救护车?他说不需要。我们又问他有没有家人

的联系电话?他告诉了一位朋友的电话号码,于是,那位女士用她的电话联系上了他的朋友,那人答应马上会联系他的女儿来接他。见他

没什么问题,我们这才离开。那段视频,我至今保留在电脑里……

说这两件事,明确说,我所暗示的主要有两点,一是当今的孩子在平和的环境中长大,戒心太淡,凡事都觉得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所以不会有非常强烈的是非、原则;二是,当今国家法制都已经明确的两点,无罪推定论和谁主张谁举证的民法原则。

说老实话,看了新闻的相关描述,我也觉得那女孩不大可能脱得了干系,就我个人的判断,那女学生很有可能是蹭到过那老太婆,

只是正常人完全不会有事,而颤颤巍巍的老人就难说了……虽然我这么认为,但终究是我的主观判断,做不得准的。因此,我强烈主张他

们双方就此事诉诸法院,由法院按照前面所说的两点原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法院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按照无罪推定原则进行判案。

2015年9月11日深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