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之推不言禄

《左传》

晋侯赏从亡者,介之推不言禄,禄亦弗及。

推曰:“献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怀无亲,内外弃之。天未绝晋,必将有主。主晋祀者,非君而谁?天实置之,而二三

子以为己力,不亦诬乎?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贪天之功,以为己力乎?下义其罪,上赏其奸。上下相蒙,难与处矣。”

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谁怼?”

对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

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

对曰:“言,身之文也。身将隐,焉用文之?是求显也。”

其母曰:“能如是乎?与女偕隐。”遂隐而死。

晋侯求之不获,以绵上为之田绵上:地名。曰:“以志吾过,且旌善人。”

背景同前面的《寺人披见文公》

翻译:晋文公赏赐跟着他逃亡的人们,介推不要求赏赐,赏赐也没有给他。

介推说:“献公的儿子有九个,惟独国君还在人世。惠公、怀公不能亲人立信,国内外都抛弃了他们。天没有(打算)灭绝晋,

必定要有主持(国家大事)的主人。主持晋国祭祀的人,不是君王是谁呢?上天实际已经安排好了的,而这一个二个的认为是自己的贡

献,这不是很荒谬吗?偷窃别人的钱财,都说是盗窃。更何况贪天的功劳,认为是自己的贡献呢?下面的(臣子)将罪当做道义,上面

的(国君)对这奸诈(的行为)给予赏赐。上下互相欺瞒,难以和他们相处啊。”

他的母亲说:“何不也去要求赏赐呢?(否则)这样(贫穷地)死去(又能)埋怨谁呢?”

回答说:“责备这种行为而又效仿它,罪更重啊!况且说出埋怨的话了,不能吃他的俸禄了。”

他的母亲说:“也让国君知道这事,好吗?”

回答说:“言语,是身体的装饰。身体将要隐居了,还要装饰它吗?这样是乞求显贵啊。”

他的母亲说:“(你)能够这样做吗?(我)和你一起隐居。”便隐居到死去。

晋文公寻找他找不到,用绵上作为他的祭田。说:“用它来标记我的过失,并且表彰善良的人。”

感:感觉到很重的怨怼和酸楚情绪,总有言不由衷的感觉。凡事天定说,更是荒谬可笑。人们为一件希望渺茫的事努力时,还

只是说:“尽人事,听天命。”就算是宿命论,起码还强调要尽到人们自己的努力啊。不懂《古文观止》收录这段的理由。

二○○五年四月廿八日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