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天鸡

罗隐

狙氏子不得父术狙:寓言中的姓氏,而得鸡之性焉。其畜养者冠距不举距:读音jǜ。鸡脚趾后部突出象脚趾的

部分,毛羽不彰,兀然若无饮啄意,洎见敌洎:读音jì,及,则他鸡之雄也;伺晨伺:司,则他鸡之先也,故谓之天鸡。

狙氏死,传其术于子焉。且反先人之道,非毛羽彩错,嘴距銛利者銛:读音xiān,锋利,不与其栖,无复向时伺晨

之俦:同辈、见敌之勇,峨冠高步,饮啄而已。吁!道之坏矣有是夫!

翻译:一位姓狙的没有得到父辈的技艺,但掌握了鸡的习性。他养的鸡鸡冠和距都不很突出,羽毛也不很光鲜,

木讷得仿佛连吃喝都很不经意,等到见到敌手,就成了群鸡之雄了;早晨报晓,是比其它鸡要先,所以称之为天鸡。

这个姓狙的死后,他的技艺传给了他的儿子。而他儿子却反其先人之道而行,不是羽毛色彩艳丽纷呈,嘴和距

锋利的鸡,不给收养的,他养的鸡不再象原来他父亲的鸡报晓比其他鸡早、遇见敌手勇猛无敌,不过是高耸的鸡冠气派

的步伐,能吃能喝而已。唉!当今的风气败坏得也是这个样子啊!

感:这大概是取材于庄子的《纪渻子养斗鸡》吧?这父亲只教养鸡的技艺,忘了教做人的道理了。父辈成功有

建树,儿孙很容易便习惯于浮华夸张、光鲜美丽的外表了啦。

2003年12月17日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