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欲未尽害心,意见乃害心之蟊贼;声色未必障道,聪明乃障道之藩屏。
感:前半句话容易产生歧义,人们通常的理解是:利欲未必完全伤害人的心灵,偏见才是伤害心灵的祸根。本人觉得这话舍本逐末、
逻辑紊乱,便以为是别人理解错了,研究来研究去,最终不得不承认别人理解的应该是作者的原意没错。但我还是可以将其翻译成为:对利
益的欲望不能彻底放下就会伤害心灵,有自己的主张和见解才是伤害心灵的祸根。我将“未尽”翻译成“不能干净彻底”、“意见”取文字
原意,虽没什么错误,但毕竟不是作者原意。就此打住,只讨论作者的原话吧。
唉!越来越后悔选择批评这《菜根谭》的了,因为总是看到作者思路的紊乱,这里又是将没有可比性的东东胡乱比较一气。对利益
的欲望,是否伤害心灵,完全取决于欲望的程度。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君子对利也是有欲念的。如果那欲念达到利欲熏心的地
步便成小人了,这便害心的了。这里作者说的倒是没错,只是不明白作者如何却得出了后面的结论。所谓偏见——也就是作者所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