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会失效的,因为君子待人无亲疏,仅“义之以比”,别人离间与否都是一样;那诡计,若针对的是小人,小人待人自然有亲 疏,不过是否以亲庶来定,那实在不大好说,对于普罗大众、寻常事务来说,估计这话说得是不会错的。而一旦牵涉到利益特 别是巨大的利益时,那估计这话就应该改改的了:亲不间利。争权夺利时“煮豆燃豆箕”那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别说争 权夺利了,就是争遗产兄弟姐妹反目成仇的案例,今天的我们在新闻媒体的报道中那同样也是屡见不鲜的啊!对君子来说是帮 理不帮亲,对小人来说便是为利不为亲了。由此得出结论是:理和利是君子与小人的分水岭。在人世间,路不平有人踩,理不 平有人抬,正所谓公道自在人心。任何时代、地域,终归是有公理的。要我说应该是:君子之于天下,无亲也,无疏也,理之 与比。公理的理。 二○○九年五月廿日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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