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生产关系来与之相适应。生产关系落后了不行,超前了同样也是不行的。一个国家要施行民主,本人认为,必须具备两个前

提条件:一是因权利而获利所造成的贫富差距不能太悬殊,因为权利掌控者巨大的既得利益一旦受到威胁,他们必然会殊死捍

卫的啊!二是整个国家的最低生活水平线必须足以保证起码的生存底限,否则必定造成底层民众生不如死,于是便如老子所说

的那样:“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毛泽东能够在穷乡僻壤建立稳固的革命根据地,就是这个道理。得出结论就是:“人

之过也,各为其利,其党同利。”

观过知仁的道理,只能是针对个人而言。查阅资料大都引用《汉书·吴佑传》中的故事来阐述这个道理,故事说的是一

个叫孙性的人,用搜刮百姓的钱买衣服孝敬父亲,父亲恼怒,他知错,拿着衣服去向吴佑自首。吴佑非但不责罚他,反而让他

拿了衣服回去孝敬父亲。并不无赞扬地说他是因为孝敬而承受了污秽的名声。记得在法律节目中,看到不少几乎可以说是雷同

的案例:一个母亲,等待儿女成年之后,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将一辈子对她施行暴力虐待的丈夫杀死。乡亲、邻里甚至儿女,

无不为她杀夫而拍手叫好的。俗话说:法律不外乎人情。她们虽然得判刑,但都是从轻。

以过错大小,仁德修养深浅来划分人群,可操作性实在非常的低。还是那句大俗话说得对:屁股决定脑袋吗!

二○○九年四月廿五日晚

《增广闲文》之《增广贤文》学习(一)(二)

《增广闲文》之《论语》学习(一)(二)

《增广闲文》之《菜根谭》学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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