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望到了极点:咱们中国人的知识产权意识咋就淡薄呢!
当初搞发明,申请专利,实用的被窃取,没精力去维权,只有遗憾地放弃了当初满腔热情的实用新型
的专利发明。后来自己做网站,写自己的文字,阐述自己的见解、宣扬自己的观念,偶尔还有朋友回应,自我
感觉很是不错。后来偶尔发现清华大学的一网站侵权本人网站,很是愤怒,找他们沟通,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
停止了侵权。于是沉浸在专心写自己的文字,维护自己的网站的快乐中;偶尔有学生老师来讨论问题,更是有
了一点成就感;再后来还能放点广告每月挣个几元、十几元,虽远不够贴补网站费用,却也享受了一丝收获的
喜悦。偶尔发现一些零星的侵权的转载,也只是做鸵鸟状自欺欺人没理会。如今发现越来越多的剽窃者,特别
是对本人最得意的《增广闲文》系列(1、2、3、4、5、6)的剽窃越来越多,于是试着用关键字:歪批《增广
贤文》,在百度搜索了一下,情况令我震惊!几乎全是剽窃本人的文字。唉!怎么形容我的失望呢?我说不清
楚。读者可以自己试一下,然后比较一下本人上面1~5数字所链接的内容。
怎么办?有人帮助我吗?……
尊重别人知识产权、偶尔来读本人文字的朋友请放心,已放在本人网站的文字,我不会撤消,就是后
面还没想出什么好对策来……本人独自办这网站,资金、技术有限。想出好对策之前,写了的文字暂不会全文
放上网站的了。抱歉!请支持本人和我的网站的朋友原谅!
剽窃者们:你们耐心点吧!等等再说?闲暇了读读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到我们国家这方面做得
好一些的时候,找好一些法律方面的漏洞,以备你们不时之需?就别又去剽窃别人的作品了……呵呵!大概是
对牛弹琴吧!!!
二○○八年七月十三日晚
后续发展:本人发现一剽窃者:“飘飘四海”的“洞庭一隅”,复制本人的“歪批《增广贤文》”到自己
的博客,本人留言如下:
2008-07-21 23:36
原文地址:http://www.wuweixiaozi.com/files1/mulu.htm;
http://www.wuweixiaozi.com/files1/zgxw/zgxw2.htm;
http://www.wuweixiaozi.com/files1/zgxw/zgxw3.htm
剽窃者!没有一点点羞耻感吗?一次次删除本人的留言,你心里感觉是什么?
恼羞成怒?不屑剽窃的罪恶?无赖的麻木?对自己无能而要剽窃的怯弱?……
他理直气壮地回复如下:
2008-07-22 08:34
我想你的愤怒有点没来由.我说过此文是我作的吗?我自己的文章都标明了"原创"字样,又何来剽窃之说?我这个
空间就是为了收藏资料而建的,我是看到你的文章还有一点可取之处才收藏的,我收藏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更多的
人看到你的文章,你放在网上不就是想有人看到你的文章吗?所谓"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有人喜欢你的文
章你应该感到高兴才对,你生哪门子气呢?"牢骚太盛防肠断"我看你还是消消气吧.
我今天留言如下:
2008-07-23 23:21
可见你什么叫侵权还不知道。本人的文字放在网上是给人看的,不是给人复制的。并且本人已有声明在先:
“版权所有,严禁窃为己作;未经授权切勿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本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如欲转载、
建立镜像或选用,请联系商谈。谢谢合作!”
你未经授权,擅自复制转载,没注名是“原创”就不叫剽窃啦?人们在你这看到的内容默认的自然是你。你收
集的资料你留着自己看啊,干吗公开发布?
喜欢?有个流氓强奸了一个女人,然后他便振振有辞地说:“有人喜欢你才强奸你,你应该感到高兴才对,你
生的哪门子气呢?”这便是你的强盗逻辑的推理结论。你赞同吗?
不知后面其如何振振有辞?(2008.7.23晚)
发现“飘飘四海”删除了侵权复制本人的文字,欣喜之余回到自己的百度博客维护,发现他到我的博壳留了
言:
2008-07-29 09:59
我想你能写什么<<歪批>>,多少应该有点文化吧,谁知人不如其文,竟然心胸如此之狭窄,气量如此之小气.你
大约是觉得你那几个文字能卖几个钱吧,这才宝贝似的生怕别人看一眼,谁若看一眼,你就会行泼妇状极尽谩
骂之能事,你口臭不要紧,却脏了别人的耳朵.
我替你父母教教你,以后有理说理,别说令人恶心的话.要写好文章,先学会做人.
我回复的留言如下:
2008-07-29 21:40
心胸狭隘也有一定的宽度,心胸宽广也有一定的极限。任何人都有起码的文明尺度,当人被侵犯到能够容忍
的范围,再心胸宽广的人都会无法忍受的。
问题的根本就在于:侵犯者侵犯了别人却不自知,反而认为自己理所当然。于是便会让人忍无可忍。这个时
候侵犯者反倒要说被侵犯者心胸狭隘,那只有统一何为侵犯的的标准后再来讨论别的了。
人都说法律是道德标准的以下的最低底限,敢问你一句:你未经本人同意,将本人事先已经声明不得转载的
文字,复制到你的博客公开发布,是否违犯了法律?连法律底限都逾越了的行为予以指责都要称之为心胸狭
隘?你的心胸能宽广到别人登堂入室到你家任意取走别人认为喜欢的东西吗?
你还是替你自己父母教育教育你自己去学习一点点法律常识、尊重他人的常识吧!按照你的逻辑推理出来的
话你觉得恶心?那就对你自己的强盗逻辑先恶心吧!
另,看了他说的“大约是觉得你那几个文字能卖几个钱……”云云,便又想多说几句话:
本人当初并未想从读者那要什么钱,而是天真地企图按照标准的商业社会的网络地纯粹的运作模型行事:一
个网站是否受欢迎,看它的点击率,每个网站和博客的博主,都谨守法律、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谁也不侵
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当一个网站或博客的原创作品,确实受欢迎时,点击率自然高,搜索引擎自然将其排在
前列,良性循环下来,真正受欢迎的网站,必定点击率与日俱增。商家必定要找这样的网站放广告。网站便
有了自己应有的收入。网站的读者、玩家、观众只要贡献点击率,自有商家来为大家买单的。
但是一旦有人侵权、作弊……这样的标准运行模型便无法良性运作。比如,那些网络作家一一出走,最终出
版印刷版书籍,读者要读他们的文字,只有自己掏腰包的了。于是给出版商、编辑、书店、运输渠道等等环
节的人们赚了钱了。
本人办这个网站,不过是不愿受出版商、编辑的的主观臆断,而是希望由大众来评判本人的观点、文字的价
值,但是正是这些侵权者害人损己,打击了那些原创者的积极性,同时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唉!何苦来哉!
2008-07-29 23:53
本人已将所有对话,收录于本人的网站,看谁说了脏话,污了别人的耳朵?
要学会做人,就从尊重他人学起吧!
2008年8月17日
侵权者名单:
恬不知耻将本人的《增广闲文》说成是他自己作品的“枫爷”;
装聋作哑的侵权者;
助纣为虐的侵权者;
(2008.8.18晚)
2008.8.29发现剽窃者:http://wo.1001m.com/diary/48966.html
待续……
侵权——YAHOO奇摩知识+也不甘人后
1、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306022414096
,对应
图片
y1 ,被侵权页面:三虱食彘。
敢问有台湾的律师愿意承接本人的诉讼业务吗?条件同前(见下面的百度侵
权文)。
二○○六年三月卅一日
百度是否侵权?
虽然担心被百度封杀,但还是要将自己的看法说出来,看我是否在理。
偶然的机会,发现“百度知道”的帖子中,有引用本人网站的内容,觉得很惊
讶。因为本人几乎在自己网页的每个页面都有:“版权所有,严禁窃为己作;未经授
权切勿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本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如欲转载、建立镜像或
选用,请联系商谈。谢谢合作!”的声明。于是,本人用百度、google以及3721等搜
索引擎,搜索了一下,搜到了以下这些固定地址的百度的页面:
1、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653816.html
2、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185995.html
3、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404489.html
4、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439519.html(未侵犯本人著作权的页面)
5、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433255.html
6、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094492.html
7、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630198.html
8、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482787.html
9、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381256.html
10、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699487.html
11、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044367.html(未侵犯本人著作权的页面)
12、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46778.html?md=1
13、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565662.html?fr=ps
其中大部分页面都引用了本人网站的内容。而所有引用,都没有征得本人的同意。或
者说,到现在为止,百度没有就其引用本人网站内容征求过本人的意见。
有人看了以上页面,可能会提出疑问,其实这也是我最初的疑问,那就是:那
些引用并不一定是百度的员工引用的啊。它们不过是如论坛一样,是由网友贴的帖子,
这也要百度负责任吗?本人的看法是,这些都是百度网站的固定页面,并非搜索结论,
会随着原网站的变化而变化的搜索结果。它们是百度网站的组成部分。因此百度应该
对它们负责。
为了避免在以上页面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人们以为本人吹牛,特拷屏截取了相
关页面做成了图片:1、2、3、4、5、6、7、8、9、10、11、12、13以备查考。我也
知道,我自己取的证,没有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是缺乏法律效用的。因此,本人在此
呼吁:本站的读者,在看到这篇内容的时候,能够核实一下本人所截取图片的真实性;
可以的话,请给我留言,又或发信来本人的信箱,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一旦此事
诉诸法律的时候,您能站出来为本人作证。所谓公道自在人心,相信本站的读者当中
一定会有这样的朋友!谢谢!拜托了!
打官司的成本很高,不但有什么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还要劳神费力。所
以本人最初的想法是找一家律师事务所,让他们代理各项事务及费用,胜诉所获赔偿
由该事务所跟本人五五分享。但想想,这可能性很小——估计没有这样的律师事务所。
所以还是就此说说了事。当然啦,如果有哪个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斟酌得失、评估价
值后愿意合作的话,还是欢迎啊。但就是本篇内容一旦公布,也不知谁的反应更快。
估计应该还是百度,人家专做搜索,肯定率先获取该信息的啊。唉!这知识产权保护
意识,到什么时候才能真正深入人心呢?!
也不知道百度公司看到本篇内容后,是否会在其搜索结果中封杀本人的网站?
要知道,进入本人网站大部分是来自于百度的搜索。那样的话,本人的这个小站的点
击率必将直线下降的。管他呢!反正做这网站也不图什么利益钱财(能名利双收,当
然最开心啦!呵呵。),只图个一吐为快。万事抬不过一个理字,有理的咱就放胆说
道说道。但愿终究会有那么一天:创作者不再担心被侵权;是人都会在自己的行动之
前想一下“我这样做有没有侵犯别人的权利呢?”
二○○六年三月十二日晚
后续:14、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535873.html;对应图
片:14;被侵权页面:蜀市三贾。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后续:15、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962718.html;对应图
片:15;被侵权页面:唱善若出一口
二○○六年三月廿九日
令人厌恶的侵权者们:
花了点心事的侵权者:http://www.eduwe.com/blog/more.asp?name=mzshenh&id=
776&commentid=755(被抄袭页:http://www.wuweixiaozi.com/next1/xuexi/xu
exi6.htm
从本页的《三人成虎》开始。)厚颜无耻,直截了当的完全照搬的侵权者:
http://www.cqwzzx.com/ReadNews.asp?NewsID=2872(被抄袭页
:http://www.wuweixiaozi.com/next1/xuexi/xuexi16.htm)与盗版者之后续对
话:考屏1、在本人在其网站留言要求不要侵权后:考屏2、考屏3……
本人几乎每个网页都有(声明:版权所有,严禁窃为己作;未经授权切勿转载或建立
镜像。否则本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如欲转载、建立镜像或选用,请联系商谈。
谢谢合作!)这声明。作为一个学校的老师,竟有以上理直气壮的回复,实在让人啼
笑皆非。我们的老师们都是这样的素质吗?我们的孩子就是受到这样的老师们的教育
吗?!我们有理由不为自己的孩子们担心吗?!
今天(2006.1.16)这个(http://www.cqwzzx.com/ReadNews.asp?NewsID=2872)
页面的侵权好象已经停止了。但我并未感到非常高兴。为什么呢?因为估计对方是在
很恼怒的情况下停止侵权的,为什么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却会引起侵权者的恼怒而非
歉疚感呢?是否是国人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比较薄弱呢?这两个侵权者比较起来,后
面这个还算是好点的啊,起码他现在已经停止了侵权吗。
二○○六年一月十四~十六日晚
侵权
本人因为是工薪阶层,老外做的计算机软件又贵,所以我也常用盗版软件、看
盗版碟。对此我并不觉得有什么过分。后来我自己有了几个实用新型的发明专利,并
且其中一项专利在公告尚未出来便被人盗用,做出了产品销售。当时还以为是别人另
有专利,后来查找,始终没找到有国家专利局批准的类似专利。最早的盗用者,看产
品包装上写的好象是在河北,由于现状、本人的精力以及经济实力等原因,我没有拿
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后来的所谓专利年费(据说这年费是国家为保护专
利权人的权利用的)也就难得交了,放弃了专利权,生产的厂家也就多了。这是“磁
性檫窗器”。从此以后我便再不愿意申请专利的了。
我喜欢看古人的文字,因为它让我学到很多东西。后来发现做网页并不很难,
注册域名和租用一点空间也要不了多少钱。心想,自己独享祖先的知识结晶,还不如
放到网上和大家分享。于是便做了现在这个“无为小子个人主页”网站。随之而来的
又是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担心,便在主页写了声明:“版权所有,严禁窃为己作;未经
授权切勿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本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欲转载或选用,请
联系商谈。谢谢合作!”网站做了不到两年,竟然就有一家网站做了我的镜像,很是
气愤。可能是他们自己不争气,做不出自己的特色,还没等我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
己的权利呢,它不久好象就关张了。
最近又发现我的网站被做了镜像(好象连镜像都不是,就是整个内容搬过去。),
我不知道应该是欢呼雀跃呢?还是义愤填膺呢?因为朋友对我说:别人那么响亮的大
学做你的网站的镜像,是抬举你呢!你应该感到荣幸——那是往你脸上贴金。想想也
是,全国、甚至在世界也是鼎鼎大名的清华大学的网站(清华网络学堂),能看得上
眼做我的网站的镜像,我难道不应该感到荣幸吗?!
虽说不是正式域名:http://www.tsinghua.edu.cn这官方网站,起码也是“清华网
络学堂”,域名是http://learn.tsinghua.edu.cn/
肯定也是清华大学的一分子啊。可每每看到下面这些网址
http://learn.tsinghua.edu.cn/homepage/2004012160/main/zheli.htm
http://learn.tsinghua.edu.cn/homepage/2004012160/
main/zheli/ylzz/yulinzhezhi.htm
还有http://learn.tsinghua.edu.cn/homepage/2004012160/
main/zheli/files1/yulinzhezhi/1/zhuang_zi/15h.htm等页
面的内容,眼睁睁看着明明是自己的文字,被人掐头去尾,完全漠视我这原创作者的
存在,却怎么也得意、荣幸、开心、高兴不起来。常常泛上心头的,始终是一种被侵
犯的感觉。可看到跟清华大学比起来渺小得多的人们做的,别人也没有跟我商量做的
事情:
http://barn.myrice.com/star.htm、http://www.wodutom.com/fgw168/fgw168.htm,
我就有一种成就感,从心地油然而生出得意、荣幸、开心和高兴的感觉。便自己也为
它们做了友情链接。
我是否该起诉这“清华网络学堂”呢?朋友说了:它是非盈利性网站,你起诉
它也得不到赔偿,诉讼费花得划不来。那别人侵权,就这么任由他?赔偿只有金钱来
衡量?打这场官司,借清华的名气抬高本小站的知名度不也是一种补偿吗?顺便也让
大名气的高等教育学府懂得育人从点滴做起不好吗!
于是便到律师事务所去咨询,律师是一个劲地怂恿我起诉。这我明白,他们是
想赚律师代理费吗。有钱不赚那不是傻子啊。说是要到公证处取得经过公证的证据,
因为这种证据是说灭失就灭失的。便又来到公证处,一打听,吓了我一跳,做个公证
要一千元钱。我原本就没打算真的起诉,只是想了解了解这维权究竟要多少成本。这
下更让我犹豫的了。律师又说了:胜诉的话,这些费用是由败诉方出的。我心想,这
可能就是清华大学的某个班级,甚至是某个学生的行为,就算赢了,学生能支付得起
这费用吗?特别是律师费,还说不清是多少钱呢。又想到这域名拥有者是否该对其下
属地址的内容负责呢?牵上这龙头老大,支付这费用那是九牛一毛啦。自己对网络问
题不是很熟悉,便又咨询朋友。朋友看我还在计较这事,就极力劝阻我,甚至骂我太
过天真。这我都无所谓,别人也是好心吗,再说我也并没有真的打算起诉啊。最后他
说的一种见解,倒是让我很不服气。他说:那么多网络公司出租空间和下级域名给别
人,别人违法了,网络公司都可要去负责吗?!他甚至还激动地打比方说:有人在租
用的房子里犯了强奸罪,屋主还要负连带责任吗?想想也是,都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当然不必的。想了很久,终于想出了其中的差别所在:“租用”和“提供”场所,有
本质的区别。首先学生隶属于学校,要能证明这学生或班级的网站和学校没有租赁关
系,那性质就完全不同了。呵呵!纸上谈兵说了半天,这要耗费多大的成本才能办得
到啊!
取证还是应该取的,谁知道事态如何发展呢?反正民事诉讼有廿年追诉期,手
里攥着证据总不是坏事。掌握主动总是好的。
退一步想想,这盗版者兴许还是我的忠实读者呢,他(或她)那网页上,《寓
林折枝》上册是盗版,下册的链接不是直接指向我的网页吗?
(http://learn.tsinghua.edu.cn/homepage/2004012160/main/zheli.htm)别
人也许是无意间侵权,自己压根没意识到呢。还是友好通知对方停止侵权就是了。
为了在对方取消侵权后,后来的朋友看到这篇文字还以为我在欺骗。特将取证
的部分图片附于此:1、2、3、4、5、5注、6、6注、7、7注、8、8注、原1、原2、原3……
二○○五年四月四日晚
本人于四月十一日上午(09:25:08)给“清华网络学堂”去信,内容如下:
管理员:你好!贵学堂的下级地址:
http://learn.tsinghua.edu.cn/homepage/2004012160/main/zheli.htm页面中
的“寓林折枝 上”所指向的内容:
http://learn.tsinghua.edu.cn/homepage/2004012160/main/zheli/ylzz/yulinzhezhi.htm
《寓林折枝》页面,及其所有链接指向的内容,全部都是复制本人网站的文件。请立
即停止对本人的侵权,删除所复制的本人个人网站的所有内容。谢谢!本人的个人网
站是http://www.wuweixiaozi.com
。
《寓林折枝》(http://www.wuweixiaozi.com/next1/yulinzhezhi.htm、
http://www.wuweixiaozi.com/next1/yulinzhezhi2.htm)是本人用两年多的业余
时间,辛勤劳动的结晶。请尊重别人的劳动。对于以上侵权内容,本人已经取证。如
果像http://learn.tsinghua.edu.cn/homepage/2004012160/main/zheli.htm页
面中的“寓林折枝”下 所做的链接,是直接指向本人的网站,本人非常感谢贵校的
抬爱!
当天下午(14:42:18)收到回信如下:
无为小子,您好!网络学堂已经收到您的来信,有关您提到的问题我们领导非
常重视,请给我们几天时间核实此事,并让有关人员立即更正其主页内容,如果您还
发现有什么,请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
第二天,我回信道:“谢谢重视!其它尚无发现。希望能尽快停止侵权。做本
网站的链接欢迎。”
等了几天,看他们还是没什么动静,心中有点不满。但想别人总得有个了解、
处理的过程吗。后来我就下乡了,今天回来,查看留言、处理信件,都没看到他们的
回函,心中有点失望。
点击http://learn.tsinghua.edu.cn/homepage/2004012160/main/zheli.htm
链接进入一看,很令我欣慰!原来的侵权,如今已经该成了链接。噢!在社会上遇见
的都是这样讲理的人,社会也就和谐的了!
二○○五年四月十七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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