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兄现在“几乎不上qq聊天的了”那就在此留言吧!
有句谚语:贫不学俭,富不学奢,本是无名之辈,未曾显达,何来的隐可言,说到“庄子宁曳尾于涂中”一事。
当时庄子已经名声在外了。不需要再在这危险的刀丛中觅虚名了。这从“楚王使大夫二人往先焉,曰:愿以
境内累矣!”楚王慕名而请,可以见出。
真隐士本已隐去,谁能知道其姓氏?青史留名的隐士,半是山林隐士,他们多是隐身以邀名,走终南捷径。
这还不如“朝隐”来的实在,如能在魏阙有江湖之意,在庙堂存山林之心,烟霞襟怀,这样的话,即使是官
场里,不也可恬然安隐?“陆沉于俗,避世金马门。宫殿中可以避世全身,何必深山之中、蒿芦之下?”的东方
朔 。“吏非吏,隐非隐”的山巨源,正是好例子。傅大士曰:“在欲而无欲,居尘不染尘。权依离垢地,当
证法王身。”可见这层境界略高吧!
无为子回话:你好!如此说来,便是得先弄明白这“隐”字的原意才好的了。查了一下《现代汉语词
典》,“隐”有两条解释:1、隐藏不露;2、潜伏的,藏在深处的。那么隐士们要隐的是什么呢?依
我拙见:一是其学问和见识,而学问大、见识独到者,必有所表达方为人知,于是乎必然要应了那么
句话:“是金子放在哪都会发光。”(至于你所说的“真隐士”,有学问、有见识,做得到绝对沉默
是金,与市井小人没有分别,无人“能知道其姓氏”,不正是本人前面所说的隐之最高境界吗?你称
其为“真”,是不是认为其他的山林之隐、朝中之隐原为假隐呢?那究竟是真者境界高还是假者境界
高呢?)这发了光的“金子”,又不去为官做宰,甘愿做有“名声”的市井小人,便是庄子这一类的
隐士了。因为那种无人能知道其姓氏的真隐士,无处查考,因此在下便只好退而求其次地想到庄子的
了。其二便就与“隐士”的定义有直接关系的了,查那《词典》,太简单:隐居的人。只好查《词源》
的了:隐居不仕的人。那什么又是“隐居”呢,更简单:深居不仕。(要按这个定义,所谓“隐于朝”
简直无立锥之地的了。且不去管它了。)就如你所说的先得“显达”了,才谈得上隐。这种人要隐,
本来按我的说法就一种选择:告别官场。可偏偏有另一说法:留在官场,且美其名曰叫大隐,还自觉
境界高。且不管朝中隐士是否比山林隐士、市井隐士更“邀名”,倒要求教,朝中隐士为什么放不下
官位呢?就算即不是为当世名,更不是为后世的名,那究竟是放不下什么啊?混迹官场除了名便是利。
那便是为了利喏!“朝隐”的确是“来得实在”,大概就在于利吧?!呵呵!
我发现,跟你辩论最大的好处就是被逼着学习很多我不知道的知识。这也是我喜欢辩论的原因之一。
谢谢!“魏阙”我本来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的,原来是朝廷的意思啊。呵呵!东方朔那几句话,让我在
网上搜索了一通。我看是:宫殿好全身,蒿庐畏冻馁。他知道天下相争的时候,得士者昌,失士者亡,
而自己所在之世天下已定,四夷宾服,士人无所轻重。施展各种方法没法邀宠,反到被汉武帝当做倡
优畜之。原来是那么的无奈和悲苦,怎么谈得上恬然安隐呢?!唉!这被别人骂做是“吏非吏,隐非
隐”的山涛,明明是被史官赞扬为“居官以洁其务,欲以启天下之方。”的尽职官员,如何成了隐士
了呢?搜索得累死了。害我今天晚上什么都没做的。
“在欲而无欲……”?参禅啊?是不是从“菩提本非树,明镜易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化来的啊?后者似乎境界更加高些呢,出家人不在朝中哦。
“喜欢娘娘腔的软骨头“,兄此言是否也太过牵强啊?软骨头并非就是喜欢娘娘腔的,并非就不是男子汉。
张无忌周旋于众艳中,屡屡受累。但不能不说他们是真汉子吧。张敞给妻子画眉,此为“情隐”。说到日本
当今的学者池田大作,周兄应该很了解吧!他说过这样的话那些“气管炎”并非真的怕女人,而是出于对她
们的爱。才娇宠她们,纵容她们。打个不恰当的比喻:莽张飞也能画美人图,软骨头并非就是娘娘腔哈。 呵呵!
“名利场中硬脖子,温柔乡里软骨头。”其怡红公子贾宝玉之谓乎?
无为子回话:“软骨头”是男子汉就好,那男子汉就不会如你所说的“不懂风月”的了。
另:庄周的“吾将曳尾于涂中。”的故事(相比之下还不够刺激,不够惊心动魄,现录弗雷泽《金枝》以飧
读者,量无为子不会罪我越俎代庖,鸠占鹊巢,喧宾夺主之罪吧!首先说明这是弗雷泽的学术性专著,其事
情的真实程度应该是毋庸置疑的:
他们选一个他们认为不错的俘虏,在用他祭祀他们的偶像之前,便用偶像的名字称呼他,他是必须献祭这个
偶像的,他们给他穿上和偶像一样的衣服,说他是代表那个偶像的。其期限有一年,半年或三个月不等。在
作神的代表期间,他们供奉他,礼拜他,方式和对偶像本身一样;同时他也吃喝,也寻欢作乐。她从街上走
过时,人们都出来朝拜他,人人都向他奉献贡物,还有小孩和病人,希望他给他们治病,保佑他们,他想做
什么,就允许他做什么,不过总有十个或十二个人陪伴他,怕他跑了。有时他在外面走动时还吹奏笛子,使
人们听到笛声,好来向他礼拜。节日一到,他也长胖了,人们把他杀掉,剖开他,吃掉他,把他当一个庄严
的祭品。…… 这座小庙,建成金字塔形,当年轻人走上阶梯时,每迈一步就踩破一根他在光荣的日子里吹
过的笛子。登到最后一级,祭司们抓住他,把他面朝上按倒在一块石头上,一个祭司划开他的胸膛,伸手掏
出他的心脏捧着祭祀太阳。对这位死者的尸体并不像对一般人牲那样让他滚下庙里的台阶,而是抬到庙下面
去,砍下头来,穿在矛尖上。这就是墨西哥万神殿里最大的神的扮演者的固定结局。
以上摘自(英)弗雷泽《金枝》
这个故事应该更加让人记忆深刻,从而参照庄子的寓言从中领悟些什么吧?
无为子回话:你好!恕我愚钝,这段故事让我觉得很突兀、血腥,与所争论的问题好象没有什么关系
啊?不过是庄子的那只乌龟的英国版。
唉!得干我的事了。恳请再有留言的话请简捷点,通俗点。虽说网上什么都搜索得到,也还是很累的、
很浪费时间的哦。不过通过搜索学了些知识,还是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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